福州大学法学院
一、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
福州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93年,隶属于人文社科系。2001年5月,在人文社科各学科基础上成立了法学院,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系和法律系。2003年6月为适应学校学科调整和学院制改革需要,法律系与人文学科分离,成立法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法学院下设五个教研室,一个校级研究所,五个院级研究所,一个教育中心。即综合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所,以及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诉讼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宪法行政法研究所,福州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二、基本定位与办学特色
办学指导思想:遵循“尚法明理、博学笃行” 的办学理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了以人为本,依法治院,和谐建院, 牢牢把握本科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福建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自身条件,围绕我校建设东南强校的奋斗目标,抓住新世纪学校大发展的新机遇,迎接挑战,奋力拼搏,全心全意依靠全体教职工实现学院的超常规、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办学思路: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立足福建、面向东南、服务全国,以法学重点学科为支撑、培养服务“海西”建设,适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法学人才。
办学目标:用3~5年的时间,把法学院建设成为我省的人才培养中心、科学研究中心、信息情报中心和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力争经过5~8年的努力,把法学院建设成为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总体上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部分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跻身全国法学学科五十强的行列。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教学。“探索开放式办学模式,以‘法律援助’为主渠道,实现校内外结合的办学格局”,已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学院充分发挥在法学理论研究的优势,以及一批具有法学实践经历的教师的条件,以学院教师为骨干,成立“福州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实践活动,他们活跃在全省各地、部队,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300人次、普法教育达1000人次,在省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得到社会的认可,新闻媒体多次专题报道。
三、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
专业设置:
福州大学法学专业创建于1993年,1993年招收首届本科类学生。
法学院的学科建设近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通过六年的努力,已拥有一个博士点、四个硕士点,并建成了以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法)为支撑、向法学其他学科辐射的教学科研平台。
各类在校生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法学本科教育实行大类招生,不分专业。我院目前在校统招本科生71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30人。
教学管理和改革的基本情况与主要措施:
1、教学管理的机构设置
我院成立了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长助理、各教研室主任为成员。学院设教学办,由3名教务人员组成。教学管理人员共9人均具有本科学历,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
2、品牌专业建设
法学院的环境资源保护法专业已形成并保持一个阵容整齐、结构合理、后劲充足、学术思想活跃、能够把握学科发展前沿、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拥有环境法学基本原理、比较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等在国内有相当优势的研究方向。
3、教学研究
面向核心课程和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团队建设初具规模。加强学科研究,创新教学方式,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学术动态,并及时融入课堂教学。现有校级教学团队一个。
法学院在独立建院的短短四年中,获校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校级教学优秀奖5项,获校级教改课题4项,校级精品课2项。
四、学科建设与师资队伍
学科与学位点建设:
法学院的学科建设近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通过三年的努力,已拥有一个环境与资源法博士点、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法律硕士四个硕士点,建成了以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法)为支撑、向法学其他学科辐射的平台。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法学本科教育实行大类招生,不分专业。
师资队伍基本状况:
我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梯队完整、实力雄厚,形成了以中青年骨士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
1、生师比
|
年 度 |
学生数 |
专任教师数量 |
生师比 |
|
04-05学年 |
611 |
39 |
15.7:1 |
|
05-06学年 |
674 |
44 |
15.3:1 |
|
06-07学年 |
716 |
48 |
15.2:1 |
2、学位结构、学历结构
现专任教师总数为5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0人,占教师总数的80%。
3、职称结构
现有教授等正高级职称共1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人员共15人,占教师总数的30%;讲师19人,占教师总数的38%;高级职称占教师总数的50%。
4、年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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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教师50名,年龄结构如下: |
|||||
|
年龄 |
60以上 |
50-59 |
40-49 |
30-39 |
20-29 |
|
人数 |
2 |
3 |
14 |
22 |
9 |
|
百分比 |
4 |
6 |
28 |
44 |
18 |
5、学缘结构
教师中本校毕业的10人,占教师总数的20%。
五、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
1、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情况
法学院独立建院以来,共发表180多篇学术论文和20多部学术专著。
2、科研课题立项
目前各级各类项目52项,其中国家科研项目4项,司法部科研项目2项,省级科研项目11项,教育厅科研项目13项,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22项,科研经费高达近100万元。
3、科研获奖
近年来,获各级奖励20多项,其中2003年底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2005年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
六、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
自2004年4月以来,我院已组织了三年的全国性的东南法学论坛,四期法学沙龙;同时邀请曲枫、卞建林、林来梵、朱苏力、游振辉、屈学武等著名高校、研究所的知名学者跟大家交流,学生受益匪浅。
2003-2004学年度主办全国性的学术会议1次。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8人次。院系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会(校外专家、学者)2次。
2004-2005学年度主办全国性的学术会议1次。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11人次。院系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会(校外专家、学者)3次。
2005-2006学年度主办全国性的学术会议1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人次、全国性学术会议16人次。院系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会(校外专家、学者)5次。
七、办学条件与基础设施
1、模拟法庭建设
(1)概况
模拟法庭总面积500平方米,主要用于实验演示教学和其他教学活动;另有法律诊所四间,可以用于教学及对外服务,如热线咨询,法律援助等。
现有实验室能满足本科教学需要。
(2)实践实习的管理
实践能做到有计划,我院对实践教学制定了体系完备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每个模拟法庭的开出前作出了周密的设计;在实践环节加强管理,在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如《法学院本科毕业实习指导书》等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在实践结束后,均有组织师生汇报总结。
2、实习基地建设
已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鼓楼区人民法院、台江区人民法院、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等多个较为稳定的本科实习基地。
八、办学成就与工作亮点
我院教师大多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其中有法学院有2名教授分别于1993年和1997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名教授进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5名副教授进入校“百人工程”。2名教师先后被确定为福建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6名教师被确定为校级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教师中,有9人先后晋升副教授、教授职称。目前有10余位教师在全国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例如,陈泉生教授担任中国环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环境法委员会主任等职;欧阳光明教授担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江西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2004年以来,先后有三位教师获得学校“最佳一节课”三等奖和优秀奖。
近三年来,法学院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其中毕业生山区就业率、考研率等均位于全校前列, 2004届学生考取研究生的比例达到18.99%,居全校第六名;2005届学生考研录取率达23.85%,列全校第五名;2006届考研录取率达25.93%,列全校第四名。2006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率达20%。全校共有9名同学入选西部志愿者计划和福建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我院3名同学入选。2006届毕业生50名报考省选调生,45名进入考核,上线率达90%,报考省公务员46人,入围17人;2007届本科生毕业生报考选调生64人,入围40人,报考省公务员89人,入围41人。
学院注重开展以拓展学生人文素质为内容的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2005、2006连续两年获得全国第二届、第三届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获得优秀组织奖,一人次获全国二等奖,三人次获全国优秀奖;
(2)2004-2006学年共有4人次获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奖励,20人次获福建省英语竞赛奖励;
(3)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队2005、2006连续两年获得省级社会实践先进服务队称号;
(4)2005、2006、2007连续三年获校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分获第六名、第二名和第一名;
(5)2004年率先举办法学院法律文化节,至今已连续举办三届,2006年在校团委的倡导下,举办了福州大学第一届法律文化节;
(6)2004、2006年有7名学生在省“挑战杯”创业计划设计大赛中获得二项银奖、四项铜奖;
(7)2006年获榕城高校法学专业法律知识竞赛第一名;
(8)学院自03年以来每年都获得校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2004年、2006年分获校“振奋杯”群体比赛第4名、第六名,2006年校第35届田径运动会女队以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晋级甲组,男队亦取得乙组团体总分第三名的佳绩;
(9)2004年、2006年分别取得了校辩论赛桂冠,5名同学入选校辩论队,代表学校参加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
(10)学生社团大学生法律研究协会和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律理论知识研究和法律援助的实践活动,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州日报、东南快报等新闻媒体多次报导他们开展的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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