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二批市(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和企业人才购买人才住房申请受理截止时间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年11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厦委〔2008〕7号)的规定和用于出售的人才住房房源统筹安排计划,第二批市(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和企业人才购买人才住房申请受理截止时间确定为2009年11月30日,请用人单位抓紧申报。截止时间过后,我局将对第二批购买人才住房申请人进行评分,并将评分情况在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公示。11月30日后,下一批购买人才住房申请的受理工作照常进行。
厦门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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