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职业指导师开班通知
2009-9-14 11:01:58
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福建省海峡西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0年厦门地区职业指导人员
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职业指导人员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0]70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为提升我省职业指导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职业指导帮助就业、就业稳定及实现职业生涯发展的作用。经研究决定,联合厦门青年人才中心举办职业指导人员2010年厦门培训班并参加11月20日全国统一鉴定,现将培训及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事宜:
1、鉴定时间:11月20日。
2、鉴定地点:厦门(高级职业指导师在福州)。
二、培训班事宜:
1、培训对象:
(1)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等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培训部、校团委工作人员,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等;
(2)各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室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3)各人才市场、管理咨询机构及培训机构管理人员;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5月30日。
报名地点:厦门青年人才中心(厦门市蜂巢山路3号二楼)
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一寸照片1张、两寸黑白照片3张;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报考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的还应提交专业论文(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3)。
3、培训形式:采用全脱产面授培训。
4、收费标准:
职业指导员(四级):138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费等);
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168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费等);
职业指导师(二级):198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等);
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268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等)。
5、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于开课前一周通知。
四、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0592-2086831 2086710
传真:0592-5531425
电子邮箱:54xmrc @ 163.com
附件:1、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2、福建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3、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论文撰写要求
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福建省海峡西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
附件1:
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等级 申报条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职业指导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助理职业指导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职业指导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高级职业指导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附件2:
福建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二
寸
照
片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电话 手机(小灵通)
申报鉴
定等级 □ 职业指导员(四级) □ 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
□ 职业指导师(二级) □ 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 本职业年限
已持何种职业资格证书 等级 发证机构名称
已提交
申报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 □ 本职业年限证明 □ 2寸黑白照片3张,1寸照片1张
□学历证复印件 □ 发表的论文著作
工
作
简
历 何年至何年 在何单位从事何职业(工种) 证明人(及所在单位)
现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章) 鉴定结果:
年 月 日(章)
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可复印。
2、本表由申报者本人如实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写,并逐一填写不得漏填,凡不按此表各项内容如实填写者,不得参加申报考核鉴定。各单位、机构名称应填写全称。
3、交表时应同时提交本人申报资料。
附件3:
职业指导师论文撰写要求
一、论文题目(四选一)
1、试论高校毕业生出路指导;
2、试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的采集与利用;
3、试论促进灵活就业实践若干经验;
4、试论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二、撰写原则和要求
1、主题突出,层次分明,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过程逻辑严谨,表述恰当。
2、语言准确,文字简练,内容完整,措施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
3、必须由应考人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他人代写。
4、符合论文撰写格式,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5、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参考书目列论文之后。
三、撰写格式
1、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
2、论文首页、正文要统一式样。(见表1、表2)
3、论文提交时一律装文件袋贴封。
4、10月1日前必须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54xmrc @ 163.com,待初审通过后将论文打印稿一式三份,寄送到厦门青年人才中心(厦门市蜂巢山路3号二楼)。
高级职业指导师论文撰写要求
一、论文题目(四选一)
1、试论当前社区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影响青年就业难的因素分析;
3、试论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
4、试论高校职业指导改革与实践。
二、撰写原则和要求
1、论点正确,符合实际工作情况,论据和设想充分,论证过程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系统性强。
2、构思新颖,有创新,语言准确,行文流畅,文字简练。
3、内容完整,措施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
4、必须由应考人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他人代写。
5、要符合论文撰写格式,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500字。
6、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参考书目列论文之后。
三、撰写格式
1、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
2、论文首页、正文要统一式样。(见表1、表2)
3、论文提交时一律装文件袋贴封。
4、10月1日前必须将电子版发送至54xmrc @ 163.com,并将论文打印稿一式五份直接寄送到厦门青年人才中心(厦门市蜂巢山路3号二楼)。
表1
论 文 提 交 封 面 格 式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上空四行,三号仿宋,居中)
×××××(职业名称)论文(二号黑体,居中)
(国家职业资格×级)
(空四字,四号宋体)论文题目:
(空四字,四号宋体) 姓 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所在省市:
所在单位:
表2
论 文 撰 写 格 式
标 题(二号黑体,居中)
姓 名(四号仿宋体,居中)
单 位(四号仿宋体,居中)
摘要:(摘要正文,四号楷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
(论文正文,四号仿宋,行间距固定值22磅)
注释:(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参考文献:(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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